莉的自由,聯合報專欄作家訪
林采莉,從事徵信業22年,現為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理事長,並兼任一統徵信總公司副總,專攻領域為兩性關係及心理諮商,從事徵信業的信念為「幫助受害者」,短短的五個字,卻道出了肩膀所背負的責任,以下就讓我們來聽聽如何幫助這些在婚姻危機中的受害者。
你認為徵信社能夠帶給被外遇的民眾什麼最實質的效益?
每個被外遇的民眾都是受害者,並且是遭受權力損害的受害者,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,而婚姻保有的忠貞權就是婚姻道德的最低保障,而徵信社能夠帶給受害者的就是擴張受害者最大的權力,協助受害者去爭取法律上對婚姻保障的基本權利並爭取到最大,其中包括所謂的監護權、夫妻財產分配、以及精神上的損害賠償等。
並且對受害者建立健全的心理輔導,在辦案子的過程及事後的追蹤協助受害者走出最沉痛的婚姻傷害。
對於被外遇者,你會希望他們能夠怎麼面對被外遇的事實?
面對問題,處理問題。
其實任何一個人在人生的階段中都會碰到感情的問題,碰到的時候要如何,調整自己的心態,去面對人生當中的每一個波折,是所有人都必須要處理的一個課題,
逃避不能解決問題,事情發生了就要面對,時間並不是能解決一切問題的良藥,尤其是感情的問題,受害者應該要轉念、面對,正確的意念,可以為你帶來不同的人生,俗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但正確的觀念是,這個墳墓是可以選擇重新開始的,離開一段痛苦的婚姻,可以重新尋找幸福的婚姻。
在這麼多服務的案件中,哪一個案件的結束是你感到最沉重的?
我們過程中會協助受害者建立正確的觀念,但有時受害者會因自己本身錯誤的觀念,導致自己陷入無間地獄的輪迴,1965年物理學獎得主理查‧費曼說過:「人不能欺騙自己,因為自己是最好騙的。」
我們處理案件的過程中,會以客戶的需求為優先,但我們會希望客戶一開始就清楚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麼,訂下明確的目標後照著這目標走,除非有真正可以挽回的重大事件發生,不然不要輕易改變自己的初衷,有一個婚姻外遇案件是這樣的,委託人與我碰面後,表達自己的訴求是離婚,辦案的過程中雖然有波折,但最終還是成功破案,在談判桌上,我告訴委託人的老公:「錢再賺就有,這段婚姻你帶給委託人太多的痛苦,婚姻再持續下去並沒有任何意義,因為你並沒有想要挽回你太太的心。」成功說服委託人的老公答應將財產移交給委託人並協議離婚,但這時卻發生了一個轉折,委託人跟先生同時是同事關係,並不願意簽屬保密條款,希望利用公眾的輿論讓先生遭受社會性抹殺的人生,就因為這個想法,讓委託人情願放棄一切先生所給予的承諾,讓自己陷入了無間地獄。
我當下雖然想勸委託人,但委託人執意為了不簽屬保密條款不肯離婚並放棄賠償,我也只好順從委託人的意見,並且因為委託人放棄先生的任何賠償,我也願意放棄與委託人一開始所簽訂的150萬破案獎金。
事後案件的發展最讓我感到沉重的,就是因為委託人這一個決定,讓自己反而過來誤解我們,委託人事後在公司到處宣揚先生外遇的事實及證據,但效果並不如當初所預期達到社會性抹殺的程度,委託人當初認為報復比賠償更具有意義的錯誤觀念,讓委託人陷入了無間地獄,到處尋找報復的出口,不僅與先生重新對簿公堂,還反過來告我們詐欺,認為我們沒幫她處理到最完美,這正是讓我最痛心的,委託人欺騙了自己,導致對我們的誤解無法解開,我在辦案件的過程中盡心盡力,並且站在委託人的角度去為委託人爭取最大的權益,我對得起我當初與委託人簽署的三張委託書(蒐證、抓姦、事後協調),但只因委託人錯誤的觀念,下了錯誤的決定,讓自己陷入了無間地獄,導致我本身遭受最大的誤會,不管是我自己的角度,或是委託人現在的生活,都是令我感到相當沉痛並痛心的。
最後我想說的是,這起案子因為當初委託人是希望離婚的,一直到破案的協調談判桌上才忽然更改決定不離婚,所以我希望任何案件的委託人,一開始就確立好自己的目標,時刻提醒自己莫忘初衷,因為離婚與不想離婚的辦案手法是有一定的差距的,一子錯滿盤皆輸,如果這起案件一開始,委託人就確立好不離婚的目標,這起案件也不會走到現在我蒙受不白之冤,委託人陷入無間地獄的結果。
林采莉
中華民國婚姻婚姻危機協會理事長、一統徵信台北總公司副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