◄上一頁 下一頁► 討論區: 離婚法律問: 離婚後,戶口、居住地一定要遷移嗎?如果雙方有協議,是否能繼續住在一起?戶口名簿需更換嗎? 答: 戶籍是按實際居住情形設立,並不因結婚、離婚或其他原因而有所改變,如果離婚後實際上仍居住於原地,則戶籍﹝戶口﹞是不必辦理遷徙的。離婚後如果雙方有意願繼續居住在一起,並不需要有任何協議。 戶口名簿僅需填註離婚事實,不需要更換。 圖片: 類別: 法律諮詢 發表回應前,請先登入瀏覽次數:12